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核心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履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管理职责,统筹全校教学质量的督导、监控、评估与改进工作,行使体系建设、督导实施、数据管理、评估考核、诊断改进等调控与指导职能。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质量体系与制度建设:履行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管理职责,设计、建设、运行并指导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修订教学质量监控、督导(含学生信息员)、质量评估、人才培养数据管理及持续改进的制度、标准与实施办法。
2.督导体系与队伍管理:统筹教学督导体系建设:负责专兼职督导员(校/院级)的聘用、考核与管理,建立准入/退出机制;组建并规范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队伍(每班1名),明确遴选、培训、激励流程;制定督导工作章程及细则,统一督导流程。
3.教学督导常态化实施:组织校级督导、学生信息员及二级学院督导,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学风等督导活动;整合校/院级督导、学生信息员的多渠道反馈,汇总分析并编制分层级督导报告、工作简报及典型案例。
4.质量监控与数据管理: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监督教学计划执行、考试考核等环节的质量标准落实;管理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组织年度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及校内共享分析;承担教学信息采集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
5.质量评估与考核统筹:实施周期性/专项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课程、实践基地、教师教学能力等);考核二级学院年度(学期)教学质量及内涵建设目标,统筹师德师风测评、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及分院教学年度考核。
6.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整合督导信息、监控数据、评估结果,编制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专项评估报告及自我诊改报告;开展教学质量校情分析与应用。
7.诊断改进与闭环管理:评价学校、教学单位及专业的质量状况与发展趋势,针对学生信息员高频问题等提出诊断意见;跟踪整改措施落实,监督改进效果,推进“监测-评估-反馈-改进”闭环运行。
8.信息系统与数据保障:建设维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信息系统,集成学生信息员移动端反馈渠道,保障数据采集的规范、及时、安全;管理督导、监控、评估等全过程档案,确保可追溯。
9.内外协同与专项服务: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承办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人才培养数据上报及合格评估/审核评估等迎评促建任务;协调校内单位协同联动,支持专业/课程认证等外部工作,提供数据与评估支撑。
10.研究与综合保障:研究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前沿理念,推动校内质量文化建设;承办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评估/评审事务,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