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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28 浏览量: 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与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教学过程、提升育人质量,保障教学工作有序推进,现就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教内容

    1. 教师教学评价:学生需对各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维度进行满意度评价。

    2. 学院管理服务评价:学生需对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学服务、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

    3. 教材评价:学生需对这学期所用教材进行满意度评价。

    4. 后勤管理服务评价:学生需对食堂餐饮、校园商超、设施报修、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评教平台

    学习通APP

    四、评教时间

    2026年5月28日至5月29日16:00

    五、组织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评教工作,督促全体班主任做好组织动员与落实工作,确保每位学生按时完成评价。

    2. 班主任需通过班级群、班会等形式,通知至每一位学生,确保无遗漏,明确评教时间、内容及重要性,引导学生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参与评价,真实反映教学及管理服务情况。

    3. 各班级测评完成情况将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工作处。

    六、操作指引

    具体评教操作流程请参照《学生评教操作手册》,核心步骤如下:

    1. 未下载学习通 APP 的学生,需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学习通”或扫描对应二维码完成下载;

    2. 注册登录后,务必绑定单位账号(单位 UC 码:13453,单位名称:学校09),已注册学生需确认单位账号绑定成功;

    3. 登录学习通后,依次点击 “消息”-“收件箱”-“评价任务:学生评价”,进入评价页面;

    4. 按照系统提示,对每位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所用教材及后勤服务逐项完成评价打分,全部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

    5. 重要提示:所有评价项均为必填项,未完成全部评价无法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请谨慎作答。

    请各二级学院、班主任切实履行组织管理责任,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确保评教数据真实有效,为教学质量改进提供可靠依据。如有问卷异常、操作疑问或其它与测评相关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郭裕彬老师(电话:18079217783),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会及时响应与处理。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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