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学校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机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2、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3、受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控告、申述和举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处违纪案件。
4、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发扬优良作风及抵制腐蚀的能力。
5、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上级纪委、部门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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