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证是我校学生的身份证明,每个学生应爱护并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工处统一发放,班主任组织填写后上交验证,每本学生证都是实名制,“优惠卡”学生证需要录入学生身份信息。
第三条 学生若遗失学生证,应到“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报失补办,由“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交到学工处登记盖章办理。
第四条 学生证的使用
1.每学期开学时,由班主任将学生证统一收齐到学工处注册,未交清本学期学杂费的,不给予注册。
2.学生应爱护学生证,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一经发现转借、涂改、损毁或假报遗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毕业或退学等原因离校时,学生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