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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江西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8-13 阅读: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职成规字〔202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现就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高职学校。

二、培养安排

1.5年制培养模式由高职学校独立实施,3+2培养模式由中高职学校联合实施。

2.3+2培养模式中,中职阶段、高职阶段专业原则上应当属同一专业大类(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3.培养专业原则上应为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且产业急需的专业,同时为高职学校规划建设发展的专业,重点支持理工农医类专业发展,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学生在完成学业时,应取得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或至少1种X证书(中级及以上)。

5.高职学校要构建中高职一体衔接的课程体系。3+2培养模式中,中高职学校要严格按要求做好教师互派工作。高职学校要选派中层干部和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在合作的中职学校全职驻点指导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每专业不少于3人);合作中职学校要遴选骨干教师前往高职学校交流学习,每批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期(每专业不少于2人)。

三、工作要求

1.3+2培养模式中,A、B档中职学校原则上可分别与高职学校共同开展不超过6个、3个专业的培养项目,开设急需紧缺专业的C档中职学校可开展1个专业的培养项目。

2.每所中职学校原则上只能与1所高职学校进行合作。

3.中、高职学校原则上应位于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符合对口帮扶学校要求的(赣教职成办函〔2019〕11号、赣教职成字〔2022〕25号),可跨设区市开展合作对接。

4.市属高职学校申报5年制培养模式和3+2培养模式须提供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省属高职学校申报3-2培养模式须提供联合培养的中职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5.培养项目获批后,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另行下达,纳入高职学校计划总量管理。招生安排、学籍管理等相关内容按照《指导意见》执行。

四、申报时间

请相关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26日前将《江西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江西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项目设置论证报告》(见附件)等相关材料(盖章版和可编辑版)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江西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汇总表

                 2.江西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3.项目设置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