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合集|@全体萌新,你想知道的国家资助政策都在这里(2025年)

作者: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日期:2025-08-21 09:25浏览:

亲爱的同学们和家长们: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此,国家在各个教育阶段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等一体化资助政策体系,旨在帮助每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减轻经济压力。无论你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这些资助政策都将为你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各类资助政策,帮助你全面了解如何申请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这些资源。

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为科学规范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三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困难补助以及其他各类资助项目的前提条件。

1.认定对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佐证材料:

1)《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相关证件:如原建档立卡家庭证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证、特困救助证、低收入证明、优抚对象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等。

3)若为特殊群体,如“孤儿”、“烈士子女”、“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父母一方抚养的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可提供当地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若患有“重大罕见疾病”,可提供县级区级以上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病情诊断书及病历),证明中须显示所患何种疾病。

5)若“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可提供当地民政部门证明遭受灾害的原因及困难程度。

6)若“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可提供村委(或居委)有关证明,公安、消防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认定书或救助证明,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等予以佐证。

7)其他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

学生提交申请后,学校将会对学生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核查方式包括打电话、家访、函询、调研等。申报过程中切勿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本专科资助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12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校资助人数: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名额确定

3)申请时间:每年9月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学校资助人数: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名额确定

3)申请时间:每年9月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资助,分别为:一档助学金4800元、二档助学金3700元、三档助学金26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2)学校资助人数: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名额确定

3)申请时间:每年9月

特别提醒: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南昌、赣州、宜春、新余、抚州5地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6地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农商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申请时间:每年7-8月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中职资助政策】

1.中职免学费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可以申请免除学费。

2)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根据《关于调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执行新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3)申请时间:每年9月

2.中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我省为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

2)资助标准:23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3)申请时间:每年9月

3.中职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 5%);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 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表现特别突出的。

2)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3)申请时间:每年9月

【校内资助政策】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设立了“绿色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高职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办理时间与地点:新生报到当天,在财务处“绿色通道”办理点办理

2)办理流程:办理绿色通道时,学生需出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确认函》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学生本人填写《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江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开学后时申请表交给班主任。

2.勤工助学

我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发放标准按实际岗位发放。(初审:廖学斌/复审:刘四连/终审:肖敏)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高新校区4号110室;

咨询电话:0791-88167073。

附件:1.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下载)

2.江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下载)